品牌的構成要素


LOGO不等於品牌
許多經營者常把一個標誌的創立,誤認為是品牌的誕生,事實上標誌只不過是辨識一個品牌的基本元素而已,品牌必須賦予生命的,要稱得上品牌就必須在消費群心中產生價值感。而品牌價值感則是經由產品、形象、行銷這三者長期在消費群心中累積而成的,如果無法在消費群中建立起應有價值感,那麼,所謂的品牌則是名存實亡。


產 品
我們認為產品是建立品牌價值的根基,以可口可樂為例,如果可樂不被大眾接受、喜愛,可口可樂怎能風靡全球 100 多年。因此,我們可以說好的產品是最佳的行銷利器,有了這個良好的基礎,要建立品牌將是事半功倍。

形 象
就是針對消費群,發展出專屬的品牌形象,藉由此品牌形象吸引消費群目光。因此在發展品牌形象前,必須先了解消費群的特性與喜好,並加以分析,尋找出品牌本身足以吸引消費群的特點加以延伸,設定獨特的品牌性格,再將其轉化為文字、符號、圖像、色彩與音符等傳達給消費群,進而產生共鳴並獲取認同。

行 銷
行銷的存在有二種意義,第一是實質上在短期間內促進產品銷售;第二則是潛在性的經由行銷宣傳,不斷的對消費群傳達品牌形象,加深消費群的印象,經過反覆的宣傳行為與產品的使用經驗中,在消費群心中建立認同感與價值感,此時,一個品牌才算是真正的誕生。

要建立成功品牌,有三個必經階段:
第一階段:要先造成對品牌的注意力
第二階段:建立產品的情感連結,讓消費者對於產品產生特殊情感認知
第三階段:創造出品牌的獨特個性

在建立成功的品牌之前,建立一個成功的企業識別系統,是不可或缺的。如果你為了創立品牌而規劃了一套 CIS,恭喜你!你已經向品牌跨出了一大步,但在所謂的品牌之路,這只是開始一小步,這條路還很長遠。